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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终身制”技能强省
阅读:1781次 更新时间:2019-07-09
原标题:职业技能培训“终身制”技能强省

本报讯(记者 贾蕴)为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推动技能强省,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较大规模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劳动者大军,把山西打造成为具有吸引力的劳动者就业创业之地和美好生活的实现之地。这项政策的出台是全体劳动者享有参加职业培训权利的制度性保障,培训对象覆盖了包括就业人员和准备就业创业的适龄人员在内的城乡全体劳动者。

失业人员 技能提升工程灵活多样

面向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我省持续推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开展“需求导向”“就业导向”职业培训,针对不同培训人群,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培训与就业距离。围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对接“春潮行动”,重点开展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电子商务、手工技能等培训,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围绕城镇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帮助其顺利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高校大学生 就业培训掌握一技之长

《实施意见》提出,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能力。将离校两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全民技能工程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年内都能接受一次不超过15天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离校两年及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参加为期一个月左右的“特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帮助毕业生提高动手能力、掌握一技之长。对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参加为期10天的创业培训,加强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等教育培养。继续组织实施好在校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和创办企业培训。

困难群众 “雨露计划”助力脱贫攻坚

对于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我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实施技工院校技能脱贫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雨露计划”等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组织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即将退役的军人广泛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实施转岗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实现稳定转岗。对在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学习能力、培训意愿和就业愿望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技工学历教育。

企业职工 “展翅行动”提升岗位技能

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创新培训创新,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跟班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发挥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培训技术业务骨干的突出作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健全校企合作制度,探索推进产教融合试点。

创业者 师资充足培训补贴到位

在加强创业创新培训上,将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培训。适时开展有计划的创业创新师资培训和提升培训,充实保证创业创新培训的创业师资库力量。依托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对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网络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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