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业已出台。行动覆盖范围广、政策支持力度大,对稳定和促进就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就是立足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人才队伍建设三个维度,兼顾当前和长远,坚持问题导向,政策明确,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重点
《方案》提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主要围绕三类群体展开,一是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二是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三是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事关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职工队伍的稳定。因此,《方案》把职工培训列入本次行动的重中之重。确定要重点抓好岗位培训、高技能培训、中小微企业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转岗培训。通过广泛的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技能素质。
加强对重点就业群体的培训,是解决结构性就业问题的关键。《方案》要求,要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形势。
通过技能扶贫,解决贫困人口技能和就业问题,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是脱贫攻坚的有效措施。《方案》确定要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把技能扶贫工作推向深入,为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做出贡献。
二、增强培训内容和方式的针对性
《方案》提出,要创新培训内容,确立需求导向,坚持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培训;二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三是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从而使培训行动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既促进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也满足了社会需求。
在培训层次和类型上,《方案》既有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再就业能力,也要求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在培训形式上,采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短中长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学制教育与非学制培训相结合,灵活多样,适合各类劳动者。《方案》提出,要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方案》要求,要加强实训设施、实训基地建设、职业训练院等项建设。职业训练院具有高技能人才培养、就业培训、竞赛评价等多种功能,是区域和行业开展综合职业培训的重要载体,也是近年来职业培训工作的一项创新。
三、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在职职工培训是培训行动的重点,需要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方案》提出,要支持各类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校企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在政策上,各级政府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这些措施,是职业培训的重大创新。职业院校是培训的重要基地,必须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方案》规定“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这是针对当前困扰院校开展培训的突出问题,调动院校和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对于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这对于调动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技能提升行动,具有重要作用。
充分有效的资金保障,是这次培训行动的一大亮点。《方案》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补贴标准和渠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基本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同时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明确省、市、县各级相应的责任,并赋予地方一定自主权,有利于各地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政策,推动培训工作落实。《方案》规定,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有针对性地实施组织保障
为确保技能提升行动落到实处,《方案》有针对性地从强化政府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三方面提出要求。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方案》明确,要在国务院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管理服务方面,针对目前一些环节上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方案》强调,要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方案》还要求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
针对性和有效性,是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生命力之所在。目前来看,职业教育和培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有待改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出台和实施,将会大大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对职业培训长效机制的建立也必将产生深远影响。